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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旅游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7-08-08

各县(市、区)旅游局(文广新旅局、商旅局、旅发办),安县地管处,仙海文旅体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7年度全省旅游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旅游应急管理体系 

(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旅游行政


管理部门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旅游法》等法律的要求,建立健全旅游应急管理体系,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完善旅游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建立涉旅信息共享和假日旅游信息监测预警机制,明确预防与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明确处置程序与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完善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旅游应急管理责任制,全面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企业主体”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应急装备,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培训,全面提高应急救援技能

(一)加强旅游应急宣传培训。深入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在旅游行业各种培训班上安排讲授旅游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知识,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公共咨询活动,发放应急宣传资料,广泛宣传防灾救护、应急避险知识技能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全年组织旅游应急培训不少于1次。

(二)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旅游应急演练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救援技能和知识,提升自救能力和处置能力,发现应急处置能力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全年组织旅游应演练不少于1次。

三、强化应急值守,提高突发事件预防能力

(一)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人员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登记、交接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市旅游局应急值班电话为:2315376

(二)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在黄金周、小长假、汛期、冰雪天气等特殊时段,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旅游政务网、官方微博、广播电视、短信、LED屏、警示标识牌等方式和途径,及时发布景区容量、道路交通、天气以及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

四、加强督导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

(一)定期组织开展自查和督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旅游应急管理的监管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定期抽查。督促旅游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结合黄金周、暑假、小长假等旅游重点时段,联合公安、工商、交通、文化、卫生、安监、质监等相关部门,对旅游景区、游客密集场所和道路、食宿、购物场所、大型游览游乐设施、旅游车辆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信息上报,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一)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和相关制度,及时上报工作部署、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信息,特别是对专项活动要专题上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上报应急工作开展信息6月30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

(二)实施量化考核。我局将旅游应急管理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范围,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旅游应急演练活动前,应向市旅游局应急办报告备案,市旅游局应急办将适时开展工作指导,并将各地开展的应急演练、应急培训等工作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实行量化考核。

请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3月9日前,将2017年旅游应急演练项目统计表》传真至市旅游局应急办。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旅游应急演练项目统计表

 

绵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2月15日

 

(联系人:郑晓莉,联系电话:2315376,传真:2315376)

 


附件

2017年旅游应急演练项目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时间

地点

参加人员

主办单位

是否与当地应急办联合举办

备注

 

 

 

 

 

 

 

 

 

 

 

 

 

 

 

 

 

 

 

 

 

备注: 1、请于3月9日12:00前上报。

     2、联系电话:2315376   传    真:2315376